据关于入境摩洛哥的法律规定,所有希望入境摩洛哥的外国人都必须持有处于有效状态的护照或者摩洛哥政府认可的其他旅行证件(2003年11月11日第02-03号关于外国人入境摩洛哥和在摩洛哥逗留的法律)。详细规定,如下所示:
– 对于必须办理签证才能入境摩洛哥的外国公民来说,其必须持有旅行证件以及摩洛哥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签证。
– 对于享受免签证待遇的外国人来说,其可以出于旅游原因在摩洛哥逗留三个月,也就是说,可以视为其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 如果一位外国人希望在摩洛哥逗留超过三个月,即:逗留时间超过其签证的有效期限,那么,这位外国人必须到摩洛哥主管部门(摩洛哥国家安全总局)申请逗留许可文件,以避免处于非正常情况。
– 如果一位外国人希望在摩洛哥开展有偿就业活动,那么,其必须申请一个登记证。
证类型
主管部门签发以下四种类型的摩洛哥入境签证:
短期签证:
短期签证允许外国人以不包括移民在内的理由进入摩洛哥。短期签证可以允许外国人一次或者多次入境摩洛哥,并且短期逗留在摩洛哥。短期签证允许外国人每次在摩洛哥的逗留时间为一天至九十天。
长期签证:
长期签证是指有效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多次入境签证。由摩洛哥外交或者领事代表机构,在咨询外交和合作部之后签发长期签证。
长期签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且,长期签证允许外国人每次在摩洛哥的逗留时间为一天至九十天。
持有长期有效签证并且希望在摩洛哥逗留超过三个月的外国人,应该到摩洛哥国家安全总局申请一个登记证。
中转签证:
过境签证允许外国人经由摩洛哥领土前往第三国。中转签证可以允许一次或者两次过境,前提是:每次过境的逗留时间不得超过72个小时。
在边境签发的签证:
在特殊情况下,安全部门可以在边境哨所签发短期逗留和中转签证。对于摩洛哥未设立代表机构的国家来说,旅行者应该向摩洛哥位于该国家的外交使团或者名誉领事申请签证。在没有上述外交使团或者名誉领事的情况下,旅行者可以直接向位于拉巴特的摩洛哥外交和国际合作部领事和社会事务局([email protected])申请签证,从而在机场申请签证。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以下网站:https://www.consulat.ma/fr/types-de-visas-octroyes。
洛哥旅游局已经和摩洛哥卫生主管部门合作,按照“摩洛哥旅游住宿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卫生安全标准”的规定创建了“安全欢迎(Welcome Safely)”标签。
“安全欢迎(Welcome Safely)”标签的授予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条件:
– 机构符合“摩洛哥旅游住宿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卫生安全标准”的规定;
– 通过数字化平台对旅游住宿机构的员工进行培训和能力提升。上述数字化平台的网址是www.welcomesafely.ma。
摩洛哥当局已经编制了一份带有上述标签的机构的清单。上述清单已经被刊登在网站https://mtataes.gov.ma/wp-content/uploads/2021/07/Liste-EHT-labellises-a-publier-06072021.pdf?x75698,并且,每两个月更新一次清单。